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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红山公园“飞龙速滑”游乐项目服务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费宇[200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园林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红山公园“飞龙速滑”票价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飞龙速滑”游乐项目服务价格为每人每次20元。接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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