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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勒泰路“金泰小区”二期经济适用房预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房字[2001]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在阿勒泰路30号建设的“金泰小区”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8号楼-12号楼共5个栋号,总建筑面积23074.49㎡。经审核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金泰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综合平均预售价格1270元(含地下室,不含营业税)。 上述房屋的楼层差价率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预售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此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价格与今后制定的销售价格如有差额,须按销售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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