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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关于关闭白龙北路水果批发市场的通告


【颁发部门】 海口市城市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口市城市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总体规额》和《海口市东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则》,决定关闭白龙北路的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白龙北水果批发市场、海南供销市场和第―水果批发市场,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关闭时间:2001年6月15日8时正。 二、上述市场应在2001年6月10日前完成搬迁准备,6月15日8时前完成搬迁关闭工作。 三、2001年6月15日8时后,凡在上述市场内经营者均以非法经营论处。 四、善后事宜,各市场自行处理。

海口市城市规划局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 海口市公安局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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