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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凌庆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有关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费字[200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区凌庆蔬菜果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收费许可项目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对市场内存放的牧畜收取每天每头2元牧畜看护费及1元垃圾污物清运费。(牧畜粪便清运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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