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二00一年昆明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通[2001]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区(度假)区: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扩大我市的对外开放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效力,使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重点,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全市继续实行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现将2001年昆明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昆明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指标作为各有关单位本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的年终考核指标。并将在今年的全市外经贸工作会议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市级有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签订“昆明市2001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书”。年终由市外资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根据省政府实行利用外资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及各行业、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条件,经研究决定,现将合同利用外资额13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6250万美元以及2001年市级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作为今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市级有关委、办、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各有关委、办、局的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各级、各部门对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明确项目法人职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承办负责人,把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纳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充分调动本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 附表一:昆明市2001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指标分解表 附表二(略)
2001年5月18日
附表一:
昆明市2001年招商引资目标责任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美元)
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合同利用外资金额实际利用资额备 注 全市合计130006250 一、市级有关部门6000 2950含市外经委,市外资办,市计委 1、市经贸委 2000 1000 其中:市机电局600300 市重化局600300 市轻纺局500250 市二轻局300150 2、市财委1200600 其中:市财委直管 1000500 市副食品局 100 50 市粮食局 100 50 3、市建委25001200 其中:市政公用局 200 100 市交通局 1300600 市园林局 100 50 市城投公司 900 450 4、市农委300 150 其中:市农业局 100 50 市生物创新办 100 50 市乡镇企业局 100 50 二、县(市)区 4000 1800 五华区 100 50 盘龙区 100 50 官渡区 100 50 西山区 100 50 东川区 5025 安宁市 100 50 寻甸县 5025 宜良县 30001300 含阳宗海旅游渡假区 禄劝县 5025 呈贡县 100 50 晋宁县 5025 富民县 5025 石林县 5025 嵩明县 100 50 含杨林工业区 三、开发区 300015000 高新开发区 1000500 经济开发区 1000500 旅游渡假区 1000500 目标责任指标说明 合同利用外资额是指当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金额与批准的增资基本项目合同外资金额之和;实际利用外资额是指经注岫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外资到位金额。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