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五月十一日
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在目前全国烟草市场形势愈趋严峻,卷烟销售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形势下,为主动迎接国际市场竞争的挑战,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以我为主、由我调控、归我管理”的网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生产、销售、运输假、私、非、超卷烟的通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和非法生产卷烟的通告》的各项规定,有效打击生产、销售、运输“假、私、非、超”卷烟的违法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环境,保护卷烟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建立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为一体的先进网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四网构成及管理模式:
1、网络构成
网络由计划信息网、物流网、资金网、专卖网构成系统,应用INTERNET主流技术,采用WEB/SERVER应用模式,集中数据管理,分布式多层计算模式,浏览器下载处理业务,四网适时连通。
2、网络管理的四个层次
以计划信息网、物流网、资金网、专卖网为四条主线,将网络管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烟草专卖局(公司、银行)、专卖管理所(批发部、银行代办点)、前端工作人员(专卖稽查员、访销员、配送员、银行代办员)、零售户。信息网是计划控制、指挥体系,集中体现国家烟草专卖局“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的城市网建工作方针。销售网是物流、资金流结合的业务体系,充分反映“集约经营、量化管理、规范专销、共同发展”的管理理念。专卖网是规范、净化和保障体系。
3、系统建成后主要体现出五个特点:
(1)全面实现专销一体;
(2)专卖、销售、资信三卡合一;
(3)分级管理、计划控制、引导市场;
(4)数据挖掘、预测分析、有的放矢;
(5)系统基于电子商务模式、支持多元化经营。
二、网建工作的原则、方针、目标、任务:
1、网建工作原则
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全面访销、全面配送、访送分离;专销结合、以我为主、归我管理、由我调控。
2、网建工作指导方针
网络是市场、零售是基础、专卖是保障、服务是中心、效益是目标。
3、网建工作目标
在巩固原已构建的框架基础上,四网并举,在专卖信息、零售商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净化市场发挥网络功能,提高市场占有率、零售户覆盖率、网点送货率,扩大名优烟销售量,用物流管理思想把昆明市卷烟销售网络建成全国一流水平的网络系统。
4、网建工作任务
在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中,不断规范卷烟经营秩序,打击“假、私、非、超”卷烟的经营和流通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维护企业及消费者利益,确保各项税收不流失,使网络功能不断完善,使之创造出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网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由昆明市政府牵头,成立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卷烟四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及打击“假、私、非、超”卷烟等各项工作。
2、昆明市卷烟四网建设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刘绍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汤润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天一(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市烟草公司经理)
成员:
童荣昆(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刘福忠(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云发(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克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四网建设日常工作,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助理赵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在昆明市卷烟四网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及成员。各级领导小组必须紧紧围绕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动员,组织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组织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4、卷烟四网建设的资金投入,原则上由烟草企业自筹解决。烟草执法部门的罚没收入,应按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其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要及时安排和审核拨付。
四、网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二00一年上半年见成效,全年要达到最终目标。当前以城区(包括城郊结合部)网络建设为重点,年终达到四网一体化;并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模式(管理、经营、宣传广告、服务)、统一价格(第一步统一批发价、第二步统一零售价)、最终统一市场。
(一)宣传、组织阶段:
时间:2001年4月-2001年6月
1、搞好昆明市卷烟销售、专卖、信息、资金网络建设,必须得到社会各界及各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共同处理和解决开展这项工作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为此,各级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的开展要进行大力宣传,深入宣传其目的和意义,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及出现的新事物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打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抓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契机,积极组织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等部门组建各级烟草专卖联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净化卷烟市场的工作,打击“假、私、非、超”卷烟的经营和流通。
3、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搞好昆明市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打击“假、私、非、超”卷烟纳入日常经济、政务、管理的考核范围,明确责、权、利关系。
(二)实施阶段:
时间:2001年7月-2001年9月
1、各县(市)区按照昆明市卷烟四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网络建设的方针、目标及其具体措施、方案积极搞好辖区内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并接受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督和考核;
2、各级交警部门应对这项工作的开展给予积极支持,在昆明的城区及县(市)区、集镇的主要街道为卷烟销售网络的送货车辆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停放问题,具体由烟草专卖部门与同级交警协商解决。
3、为有效防止“假、私、非、超”卷烟流入我市辖区内,市公安局所辖12个警务站要充分发挥其功能,认真检查进入昆明地区的车辆,堵住“假、私、非、超”卷烟的流入,为昆明市的卷烟市场净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4、各级烟草专卖部门、烟草专卖联合执法队要加大辖区内的市场日常检查力度和监控力度,每季度不少于2次全面清查,通过加大对市场的管理,使市场上不得有无证卷烟经营户和假烟、非烟。
5、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动员和帮助辖区内合法的卷烟零售商(户)积极行动起来,在烟草专卖部门的指导下,组建“卷烟零售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烟草专卖部门为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并根据“协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成绩制定考核标准,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以充分发挥各卷烟零售商(户)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性,逐步建立起群众性互相监督制约、自觉参与网络建设、自觉维护网络建设的良好机制。
6、各县(市)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将辖区内的卷烟经销商(户)的日常经营行为及遵章守法情况作为对其进行监督、考评的具体内容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做出阶段性评定;对有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阻碍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的责任人,除会同工商、公安、税务、烟草专卖等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外,应将其行为事实进行登记记录,作为对其《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外来人口暂住证》等的年终验证、换证、办证的考核依据之一。
7、各级“个体劳动协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经常性地向协会内的个体卷烟零售商(户)宣传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市烟草专卖局有关政策,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
(三)检查落实阶段:
时间:2001年10月-2001年12月
1、昆明市卷烟四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卷烟四网建设及打击“假、私、非、超”卷烟工作进行监督及考核,真正实现无假烟、无无证经营、无非烟。
2、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专卖联合执法大队及各县(市)区分设的烟草专卖管理所,对其所属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积极支持、配合烟草专卖管理及打击“假、私、非、超”卷烟、净化市场等工作方面做出具体评定,以做为各级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3、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应与相邻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同级交叉检查,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的目的。
二00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