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萨尔达坂乡红河滩旅游风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费字[200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乌县物价局:
你局乌县物发(2001)07号“关于请示萨尔达坂乡红河滩旅游景区门票、停车场等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萨尔达坂乡红河滩旅游风景区门票每人次8元,停车费每车次10元,此标准试行一年,一年后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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