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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电信公司开展城乡电话装机百日优惠酬宾活动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通信联[200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电信公司,各市县区物委(物价局):
你公司《关于开展“城乡电话装机百日优惠酬宾”活动的请示》(闽电信市场(2001)3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为配合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电话装机百日优惠酬宾”活动。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一、优惠标准:城市电话初装费按300元/户收取,农村电话初装费按200元/户收取。 二、优惠时间:2001年3月21日至2001年6月30日。 在优惠时间内,各地现执行的优惠标准与本标准不符的,均应以本优惠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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