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此外,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和整顿广告市场秩序为中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按照国家工商局的部署,集中时间、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治理,从侧重于遏制广告违法现象逐步过渡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打防结合,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工作目标:力争在今年内,通过治理,使重点商品、服务以及重点媒介、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基本满意。
二、组织领导
“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是全国、全省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各市工商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作为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广告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广告监管部门,落实人员,狠抓落实。
三、专项治理步骤、内容和措施
(一)步骤和内容行动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为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至2月28日)。省局联合省委宣传部、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召开“广东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通报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行动的目的、意义,争取社各界的广泛支持。各市工商局要根据本地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本系统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参加的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大造声势,全面部署此次专项行动。此外,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步为全面治理阶段(3月1日至10月30日):
(1)3月至6月,集中治理1月1日至5月30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总结前一阶段治理经验,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药品广告方面,重点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干扰人们合理、安全用药的行为。清理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行为。在药品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切实解决药品广告过多过滥问题。医疗广告方面,重点治理弄虚作假、夸大疗效的“特色门诊”广告;清理未经卫生部门出证和超出出证范围发布广告的行为;继续停止发布性病医疗广告;继续实施医疗广告格式化。保健食品广告方面,重点清理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查处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的作用,格调低下、庸俗淫秽的广告;加大对宣传补钙、减肥、增高、益智的保健食品广告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以开办所谓“医学知识讲座”栏目、人物传记、专题报道以及以采访有关专家、医生、患者等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2)第三季度,集中整治1月1日至8月30日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和“致富信息”广告:
房地产广告方面,集中查处房地产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清理房地产广告中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以及其它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依法规范和清理对产权、位置、交通、商业和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物业等表示含糊,引人误解的房地产广告。凡利用房地产广告进行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要从重查处。
“致富信息”广告方面,重点查处利用“致富信息”广告行骗的违法行为。包括种植、养殖、加工承揽、科技成果转让等广告。严厉打击通过加工承揽广告设置圈套招引客户,利用合同诈骗的违法活动。违反《关于加强加工承揽广告管理的通告》(工商广字[1996]第375号)的加工承揽广告一律停止发布。
(3)第四季度,利用一个月(10月份)的时间集中整治1月1日至9月30日发布的电视直销广告。重点查处利用演示、现身说法、现场采访等形式虚假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含有政治性错误和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的,坚决予以清理。在上述治理行动中,一是要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对发布的广告认真自查和整改,填写《“反误导打虚假”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连同书面自查整改情况及自查发现的违法广告的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应提交录相带和录音带)报广告监管部门审查。二是审查广告经营单位提交的自查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查。三是注意总结经验和做法,对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上反映,注意收集典型案例。
第三步为总结阶段(11月份)。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市局要对本地区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保证不走过场、流于形式。省局将组织分片检查,对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二)专项治理措施:坚持查媒介、追根源、促规范的工作方针,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一是巩固和扩大去年集中整治工作的果,狠抓典型案件的查处,堵源截流,严查狠打,惩一儆百。落实案件的执罚工作,做到不但有雷声,而且要下雨,保证广告监管工作的权威。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监管不力、违法广告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媒介,要重点督查。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使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要受到严肃查处.是结合广告经营资格年检工作,对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公司,核销其《广告经营许可证》。
四是争取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规范媒介药品广告审查;加强对医疗广告出证机构的指导,规范出证行为。
五是层层落实对重点类别和媒介的广告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对违法率居前的单位要予以警告,屡教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
六是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强化广告审查员的责任,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和发布广告。对执行“一票否决制”不力,疏于把关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有关广告审查员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审查员资格。
七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威慑违法分子,扩大教育面。通过媒介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八是充分发挥发动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内的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九是指导省广协开展“真实承诺我先行”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我约束能力。
四、有关材料报送省局广告处的时间
领导小组名单于2月20日前报。三个具体治理行动的书面情况、《“反误导虚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及典型案例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前报。专项行动结束后,整个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
附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