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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0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凡属海口市范围内2001年1月1日前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于2001年3月1日至4月15日前到海甸、滨海、保税三个办税服务厅领取资料参加年审,逾期年审的,我局将按税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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