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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办发[20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农村开展税费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村级体制改革之后,在农村实施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外地和省内一些试点地区的实践证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三乱”,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有利于促进乡镇精简机构,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实现我市“十五”计划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如果没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没有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是不可能的。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措施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不断繁荣,为保持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还不尽合理,农民负担较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再加上一些地方针对农村和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少数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采取不恰当手段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物,致使矛盾激化,酿成个别恶性案件,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收入的增长受到一定影响,不利于农村稳定。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农民合法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就必须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和分配关系入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要求上来,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增强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要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力度,使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从而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这项改革。 二、积极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1、认真测算,打好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要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负担、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整支出结构等涉及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昆明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文件。各县(市)区委、政府,各主管部门也要从实际出发,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制定好各自的实施方案。调研中要重点对近年来乡统筹、村提留收支情况;农村收费、集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情况;农业税、农村特产税及附加的实际征收情况;第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农业人口、农作物年产量等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和收集整理,充分掌握今后涉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各方面情况,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作好思想、组织和措施准备。 2、认真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政策性、法律性很强,需要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各级党委、政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拟定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配套改革。 一是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精神,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节减开支,把农民负担真正减下来,这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 二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加强基层政权的廉政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制定处罚办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改革和完善县、乡财两级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农村税费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 四是深入研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及时化解矛盾,并且通过改革实践,不断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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