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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商贸经济合作局关于外地驻海口办事处办理2001年年检登记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口市商贸经济合作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驻海口办事处:
依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地驻海口办事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外地驻海口办事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年检登记。凡在海口市登记的各市(地)、县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驻海口办事处,请在2000年12月1日起至2001年4月30日前到我局办理2001年度年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7543846797897
海口市商贸经济合作局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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