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来宾市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来宾市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来宾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来宾市2009 年纠风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9年,来宾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以全面实施“五项民生工程”为重点,努力完成十项任务,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提供坚强保证。
二、2009年我市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安农”工程,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决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内部审计机制建设,健全、规范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二是认真抓好规范管理。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规范涉农负担日常监管,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三是严肃抓好惩处。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及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地方实行行政问责。
(二)全面实施“安康”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和监管体系,督促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严肃处理食品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推广农村群体性聚餐报告制度,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着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三是规范医药购销管理。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建立合法的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平台,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四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进医疗服务补偿机制。五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三)全面实施“安心”工程,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管
一是坚持对物质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坚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重点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质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强化资金专项审计和财政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监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实行救灾款物备案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全面实施“安保”工程,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的监管
一是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有关资金的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二是认真抓好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的运行、管理的特点,不断建立健全主管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资金管理机制、公告公示机制、问题反馈处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实现长效、规范管理。三是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各项资金的问题,维护党纪国法,确保各项民生保障资金真正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
(五)全面实施“安教”工程,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改制学校“四独立”原则,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把收取捐资助学费与录取挂钩行为;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三是加强对学校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规范各种服务性收费,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和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六)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任务
1.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继续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及时公示撤站名录和时间表,稳步推进工作;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眼”执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2.以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一是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有序开展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等,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三是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四是加强对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来宾代表团的赛风赛纪监督,防止发生违背体育道德问题的发生,维护来宾形象。五是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3.以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市直、县(市、区)直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4.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按照自治区部署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市各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审批、监督制度,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5.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对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及时公示相关项目,制定审批制度,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来宾市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加强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投入160亿元以上资金实施社会保障惠民工程、兴边富民和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农村沼气池生态建设工程、农村茅草房改造和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程、教育惠民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屯建设工程、农民工返乡建设家园工程等十大惠民工程中惠及来宾市工程以及来宾市“求乐、求知、求技”文化惠农工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设施、器材采购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和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实事办好,群众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