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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北辰酒店至森林公园旅游汽车票价(试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沈价发[2000]2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沈阳森林公园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森林公园旅游汽车票价的申请》收悉。为支持我市旅游事业发展,方便游客乘车,根据线路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你公司旅游线路(北辰酒店-森林公园)运输票价(试行)给予批复(详见附表)。 请认真做好车上明码标价工作。 本通知执行日期自2000年9月20日起至2001年9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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