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地震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是搞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章程和工作程序。各县(市)、区要加强地震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其依法行政职责,保证其正常活动经费。政府地震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地震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一旦发生地震,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指挥体系,统一指挥,妥善处理,使救灾、减灾工作切实做到协调、有序、高效。 要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长远规划。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基本建设、科技发展和专项计划时,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必需的投入,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全面认真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严格执法,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执法的监督检查;加快制定有关配套法规,确保《防震减灾法》的有效实施;各县(市)、区的地震工作机构要依法认真履行执法职责。 二、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要科学规划、建设好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增加台网密度,消灭空白县(市)、区。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环境,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监测台网,完善监测手段,努力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效率,从整体上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加强地震科学研究,支持和鼓励地震科技人员知难而进、积极探索地震发生规律。争取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努力提高地震短临和临震预测的水平,力争在大震来临前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 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健全群众性地震测报网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地震宏观观测网点的管理,调整网点布局,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我市防震减灾,尤其是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 地震部门要增强责任心,密切监视震情,主动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确保地震预报的权威性,使我市地震预报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地震应急能力 提高地震应急能力是有效减灾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尽快编制、修改、完善本地的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和监督检查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各级政府要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地震趋势等情况,定期组织对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尽早予以解决。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必要的演练,检测应急反应能力。 四、抓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综合抗震能力 抗震设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的相互协调,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中抗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在城市规划中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地震活动断层的探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的选址和抗震设防提供决策依据。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要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中对一般建设工程、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规定,进行抗震设防。要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防范措施。 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把抗震设防内容作为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好质量关。在建筑施工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积极推动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是有效减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要针对部分群众缺乏地震常识,防震减灾意识淡薄的现状,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深入持久地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提高防震减灾的意识,带头学习防震减灾知识。帮助群众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技能,提高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使人民安居乐业。 防震减灾宣传比较敏感,要注意把握分寸,适度、稳妥,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对重大震情、灾情和震情趋势的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