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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旅游外事职业学校旅游英语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学杂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0]5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河西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旅游外事职业学校大英六级英语班提高收费标准的请示》(津西价(2000)40号)收悉。该校属于社会力量办学性质,在近几年英语教育改革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经市教育局批准开设了旅游英语大学英语六级专业。鉴于该专业增加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设施,聘请了外籍教师,且各项办学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自2000年招收新生起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该校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你局做好对该校的指导和服务。

二000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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