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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0]1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通知》(计社会[1999]390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争取在2000年基本实现我区有电的行政村都通广播电视,在总结1998、1999两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1234610”农业、农村工作思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实施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通广播电视工程,为加快我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而努力。 充分利用中央和广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送的信号源,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采取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快对广播电视盲村的覆盖建设。主要采用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站接收卫星信号、建有线电视网入户的手段,让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的广播电视盲村(行政村)接收到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二000年刚通电的654个广播电视盲村收看电视、收听广播的设备安装及节目信号入户的工作。保证当地农民群众能收看到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广西电视台卫视节目和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 (二)继续抓好前两年所建站点的建网和入户工作,以扩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 (三)在听不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节目的地方,采用无线覆盖手段,扩大中央一套广播节目覆盖。 (四)在看不到中央电视台节目的地方,建议采用卫星接收节目落地的方式解决。 (五)动员目前尚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经济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屯,筹集资金建设卫星广播电视接收站,扩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 以上任务完成后: (一)达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标准(2+1)的,要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对我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进行验收。 (二)完成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后,我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将达到85%,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九五”规划对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提出的奋斗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步调 从总体上看,我区广播电视发展不够平衡。截至1999年底,全区尚有654个行政村的农民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对这些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很大。全区前两年建设了大量的村级广播电视站(室),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的发展还远未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精神文明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计划的一项内容,下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计划,抓早抓实 各地2000年应解决的村村通广播电视计划不仅含有广播电视盲村建设内容,还有增加建网数和入户数以及保持长期通,巩固村级广播电视室的内容。各地应尽快将计划落实到乡村,抓紧宣传发动、确定站址、落实管理人员、筹集配套资金、组织配套设备和施工队伍,对原已建站的村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切实加强建网和增加用户的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地市县市应认真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将进度和存在问题向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反馈。 (三)广泛宣传,争取各方支持 全区2000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新建站数量不大,但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的实际利益联系紧密,意义深远。各地应充分利用本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重点而又不间断地宣传实施这项工程的意义、作用及实施进度和工程实施中的典型,以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投入 工程投入继续采取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原则。整个工程投入预算投入1150万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补助专项资金577万元(国家广电总局投资200万元.自治区计委投资300万元,区广播电影电视局77万元),广播电视盲村所在地、市、县、乡(镇)政府自筹解决配套资金,用于解决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的“前端设备”,每个村需投入3000元,共计196万元;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受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网络”,平均每户需集资200元,按平均一个村25广计算,共需筹资金327万元。 1.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补助,主要解决广播电视节目落地设备,即投资建设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站。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需设备款8830元(详见附件1)。 2.广播电视盲村所在的地、市、县、乡(镇)政府,应自筹配套资金,用于解决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的“前端设备”,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前端设备需自筹配套资金3000元(详见附件2)。 3.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受益群众需自筹配套资金,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入户网络”。由于各村的户数和居住情况不同,每户集资数额不相同,接看到两套电视节目、听到两套广播节目计算,一般每户集资200元左右。如果有的贫困村农户无力集资,可暂不建网,国家和自治区补助的落地设备中已配置一台彩色电视机,可供群众集中收看。 4.各地、市、县、乡(镇)、村的自筹资金,可采取社会集资、企业或企业家捐助、垫付等多种形式。但不论采取何种资金筹措方式,广播电视网络的经营权和管理机始终归政府广播电视部门所有。 5.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对上级补助的设备和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挪用于“村村通广播电视”以外的项目。上一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五)公开采购,保证设备器材质量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设备的采购和提供,要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的参与下,进行选型订货。各地、市、县自筹资金购买的配套设备器材,必须是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入网许可证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认可的设备器材,同时实行招标采购以保证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六)加强服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各地、市、县、乡(镇)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所采购的所有设备器材,一律不得加价,从中渔利。 2.村级有线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的安装、施工、调试,除安装人员的正常开支外,不得另行收取施工费用。 3.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网络由各地、市、县组织技术队伍负责安装、施工、调试。 4.各地、市、县广播电视局要负责搞好乡(镇)、村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5.有电的行政村基本实现通广播电视后,村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县级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 6.村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行后,村广播电视室可向受益群众适当收取一定数量的维护费,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开支。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借机敛财。 (七)强化管理,确保宣传功能 1.新建成的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统称为“××县××乡××村广播电视室”,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实施领导,设专人按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严禁各村级广播电视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变更收规范围。擅自变更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县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应建立巡查制度,不定期抽查村级广招电视室运转情况,及时处理设备隐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建站设定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广西广播电影电视局印制的设备移交清单一式五份,自治区、地(市)、县(市)、乡(镇)、村各持一份。村级广播电视室由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为国有资产,统一有县级广播电视部门管理。 5.为保证村村通广播电视保持长期通,还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做到“三落实”、“六统一”、“十三有”(详见附件3)。 (2)建立三级维修站,及时维修损坏的机器设备。 四、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各地、市、县“村村通”广播电视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强对今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领导、协调、监督,保证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满完成。 自治区领导小组负责筹集节目信号“落地设备”所需的补助经费;统一采购、发放由自治区补助的设备;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盲村建站站址的审定;对各县市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的安装给予技术指导;建立三级维修网;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组织检查、竣工验收工作;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申请对我区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进行验收。 各地(市)领导小组负责筹集本地(市)补助“前端设备”所需的部分配套资金;审核所辖县(市)广播电视盲村建站地址,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各县(市)按有关规定做好前端设备及入户网络设备器材的采购工作;对各县(市)卫星地面接收站、网的安装给予技术指导;对所辖县(市)工程进度实施检查、督促,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各县(市)领导小组负责筹集本县(市)补助前端设备的所需部分配套资金,做好广播电视盲村群众的动员工作,筹集建设“入户网络”所需资金;确定上推广播电视盲村建站站址,建站站址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采购本县(市)前端设备及入户网络等所需的设备器材;实施广播电视盲村卫星地面接收站和网络的安装、施工、调试;落实村级广播电视室管理人员;对98、99两年来建站的村进行全面回访,动员群众建网入户,增加有线电视入户率;对群众自筹资金要求增加的节目套数的要尽快落实;对管理不善的站点要进行整顿,维修好设备。 各级广播电视、计划、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和合作,各级“村村通”领导小组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基本实现全区有电的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在2000年底前圆满完成。 附件1: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建卫星地面接收站设备清单及价格(略) 附件2:每个广播电视盲村广播电视室前端配备设备清单及价格表(略) 附件3: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要求(略)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0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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