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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依兰电信局本地网营业区间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黑价经字[2000]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依兰电信局本地网营业区间电话资费执行标准的函》(黑电信[2000]59号)收悉。由于依兰现归属哈尔滨本地电话网,原资费标准与哈尔滨本地电话网不一致。为了保持电信资费的相对一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经研究同意将依兰本地网资费由0.60元/分钟下调为0.50/分钟。此标准从2000年八月二十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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