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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盐业管理局关于改变食盐包装调整食盐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物价局、盐业管理局

【发文字号】 豫价农字[2000]第1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物价局、盐业管理局:
我省自1985年以来,食盐一直使用单膜包装。单膜因质量差、强度低,在运输、销售过程中损耗较大。特别是食盐全部加碘以来,因单膜透氧率较高,碘挥发较快,难以达到防治碘缺乏病的作用。为减少食盐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损耗,确保袋装碘盐的质量稳定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包装全部由单膜改为复合膜的要求,经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我省食盐包装由单膜改为复合膜。这次改变包装,调整食盐销售价格的原则:保两头,挤中间,打紧费用,从低安排,只考虑包装成本增加因素,基本不变动现行食盐基础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井矿盐的出厂价格 食盐的出厂价格: 1、50公斤大包装出厂价格每吨407.50元(含税)。 2、5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出厂价格每吨837.50元(含税)。其价格构成:散盐出厂价每吨407.50元,复合膜袋及防伪标志每吨330元,分装费用每吨100元。 3、10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出厂价格每吨737.50元(含税)。其价格构成:散盐出厂价每吨407.50元,复合膜袋及防伪标志每吨230元,分装费用每吨100元。 二、产区批发价格 1、50公斤大包装井矿盐产区批发价格每吨637元(含税)。其中出厂价每吨407.50元,产区差价53.75元,边区补贴65元,国家碘盐价格基金29.25元,中国盐业总公司管理费1.50元,运杂费80元。 2、取消省碘盐价格调控款。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整顿食盐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管字[1997]2066号]精神,并经省政府同意,在这次改变食盐包装时取消省碘盐价格调控款。 3、5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产区批发价格每吨1067元(含税)。其中:50公斤大包装批发价每吨637元,复合膜袋及防伪标志每吨330元,分装费用每吨100元。 4、10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产区批发价格每吨967元(含税)。其中:50公斤大包装批发价每吨637元,复合膜袋及防伪标志每吨230元,分装费用每吨100元。 三、销地批发价格 1、50公斤大包装县城以上市场批发价格每吨933元; 2、5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井矿盐批发价格每吨1363元; 3、10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井矿盐批发价格每吨1263元; 四、零售价格 食盐由现行的批零差率统一改为定额差价。食盐的定额差价每吨237元。食盐零售价格5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县城以上市场零售价格0.80元;1000克装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县城以上市场零售价格1.50元。 省外调入的食盐执行省内食盐价格。 高碘区供应的无碘食盐执行碘盐价格。 五、盐业内部调拨作价 1、运输杂费(包装短搬费用)每吨10元,市、县各5元。 2、市、县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各为12%。 3、利润按上小下大的原则,市地公司30%,县公司70%。 4、省盐业管理局平顶山调拨站对食盐计划单列市按产区批发价格收取8%的管理费。其它代垫费用由计划单列市负担。 5、食盐调拨价:50公斤大包装食盐全省调拨价每吨765元。调拨价如需调整的,由市地物价局、盐业管理局提出意见,报省批准后执行。 6、小包装食盐调拨价格:以各市、地散盐调拨价为基础加包装差价。500克每吨加430元,1000克每吨加330元。 六、城乡差价 城乡差价按运距远近、运输难易,每500克最高不超过5分钱。具体价格由各县物价局会同盐业管理局在考虑周边价格衔接的基础上确定。 七、复合膜袋及防伪标志的供应价格 500克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每套供应价格0.165元。 1000克复合膜袋含防伪标志每套供应价格0.23元。 八、毗邻地区价格衔接问题 为促进省产盐销售,有利于复合膜小包装价格平稳出台,各地应继续做好边区价格衔接。边区价格衔接的补贴金额和低价盐带走的补贴方式暂时维持不变。各边区市、地县仍按目前的方式与毗邻省份价格衔接。 明年食盐边区补贴金额和补贴方式,待今年年底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测算后再定。 九、加强领导,搞好宣传 食盐包装由单膜改为复合膜、调整食盐销售价格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食盐包装更新换代、产品树形象、行业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各地应加强对食盐改变包装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对食盐改变包装的必要性及作用进行宣传,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取得消费者对食盐改变包装的理解和认同,为食盐改变包装的平稳出台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出台的时间和出台方式 食盐改变包装全省统一于二000年八月一日执行,现行单膜包装食盐允许销售到二000年九月底。 食盐的其它价格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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