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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丽江牦牛坪旅游索道客运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云价经发[2000]1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丽江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丽江牦牛坪旅游客运索道票价的请示》(丽地价经[2000]15号)收悉。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考虑到营运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牦牛坪旅游索道客运往返(双程)票价每人次由50元调整为60元;单程票价仍按云价经发[1999]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调整后的索道票价从2000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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