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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海南凯希温泉大酒店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海口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市价字[2000]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凯希温泉大酒店:
报来“关于凯希温泉大酒店客房价格的申请”收悉。 经派员对你酒店客房进行核对,根据投资成本及装修档次,并按同类宾馆客房收费标准平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酒店各类客房收费标准如下(见附表); 二、允许在本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30%,由你酒店自行掌握。 三、你酒店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附表一:凯希温泉大酒店客房收费标准表(略) 附表二:凯希温泉大酒店客房收费标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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