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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武汉晨报》、《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农轻函字[199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江日报社、湖北广播电视报社:
你们关于《武汉晨报》、《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的报告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武汉晨报》对开8版每份零售价0.40元;《湖北广播电视报》4开24版每份零售价0.90元,彩色每份零售价1.00元。 《武汉晨报》定价从1999年第1期起执行;《湖北广播电视报》定价从扩版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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