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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升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发[2009]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监察队伍力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将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由相当正科级升格为相当副处级,隶属市规划局管理,领导职数为:支队长1名(相当副处职),副支队长3名(相当正科职)。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类型、具体工作职责等事项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审定。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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