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广电系统广告收入征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广告公司,其广告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义务人的认定,按国税函[1998]676号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