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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1000克复合膜袋装加碘食盐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1999]6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盐务局:
我市500克复合膜袋装加碘食盐价格已由渝价(1998)565号文作了统一规定,并于今年五月初在近郊六区上市销售,从市场反映情况来看,目前已被消费者广泛接受,其他区县包括农村也纷纷要求供应复合膜袋装加碘食盐。因此,为了满足全市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保证我市城乡群众吃上优质合格碘盐,经研究,特核定全市县城以上市场1000克复合膜袋装加碘食盐零售价格为1.90元,其批发价格、城乡差价(包括作价办法,批零差率、批转优待率)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均按渝价(1998)565号文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1999年12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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