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方谷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FANGGU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恒基国际大厦3层317 负责人:马俊友 合伙人:马俊友冯全甫田晓峰 二、批准北京市方谷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方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546。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合伙协议、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