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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本市推行使用“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工商合[1999]4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分局、市广告协会:
为规范本市户外广告发布行为,明确广告发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户外广告发布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自1999年12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发布的合同双方可以参照“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见附件)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认真、完备地进行填写,以保证内容合法、条款完备、含义清楚。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同字(1992)第281号文推行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示范文本,继续适用于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业务,户外广告发布不再使用该广告发布业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各分局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宣传,鼓励当事人按照市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对利用发布承揽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需进行查处。 四、“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示范文本的发放由市局委托市广告协会统一进行,各分局及各区广告协会协同推广使用。 附: 上海市户外广告发布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单位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期间发布__户外广告。 二、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填写不完的可附页): 1.媒体形式:__ 2.数量:__ 3.发布地点:__ 4.交付、亮灯时间:__ 5.规格尺寸:__ 6.材料要求:__ 7.质量要求:__ 三、广告采用__样稿(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广告费用:发布费__元,制作费__元,其它费用__元,总计__元。 六、甲方分__期将广告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如下:__ 七、乙方发布广告必须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损坏(故障),乙方应在_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较重损毁(故障),双方约定:_。 八、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九、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广告监管机关除外)。 十、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而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违约金_元/天。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容、质量要求等发布广告,若无合法或正当理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元/天。 3.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应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的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应顺延,同时支付违约金_元/天;无法顺延的,按延误的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并应支付违约金_元/天。 4.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相应的发布费。 5其它: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将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四、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户外广告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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