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川价函[1999]3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州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工(1999)1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中止销售普通塑料袋装碘盐,同时撤销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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