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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字[1999]4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经教育部、中央电大考察、验收,现为首批开放教育试点单位。为支持构建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体系及教育产业化发展,该校举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起点)专业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名费每生10元(一次性); 2、注册建档费150元(一次性); 3、注册学习课程费每学分80元(含考试费); 4、毕业证书费30元(含各单科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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