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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底视型”近海观光旅游船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工字[1999]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大连完美海底游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旅游船客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交通局、物价局《关于调整浏览船实行浮动交航字[1993]81号》确定的中准价和《关于浏览船实行浮动票价的通知》(大从是发[1995]50号)确定的浮动幅度,并考虑到你公司两艘旅游船具备海底观光设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海有1号”、“海有2号”由星海湾至付家庄票价为35元/人;在海水透明度好的季节,开展海底观光旅游时(需定点定时),票价可上浮50%,即每人50元。此价格试行一年,一年后根据经营情况重新核定。票价内含3%旅客保险费,执行上浮价格需提前5天上报市物价局,交通局备案。
大连市物价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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