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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邮政局.、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省内邮政快递业务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邮政局.、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邮局发[1999]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邮政局、物价局: 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促进省内商品流通,充分利用邮政特快专递网络,加快信息传递和资金转移的时间,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邮政服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试办省内邮政快递业务。 省内邮政快递业务试行资费标准为: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为5元,续重101克以上,每100克为2元。 上述试行资费标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后期满再总结完善制定正式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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