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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邮政信笺销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服字[1999]1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邮政局: 你局宁邮[1999]84号《关于邮政信笺销售价格的请示》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字[1992]第233号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在邮政窗口供应的40克有光16开绿格纸和红条纸的销售价格为1.50元(每本均为50页)。 希望你局在销售窗口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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