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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等关于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监察厅

【发文字号】 陕审发[1998]0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地市分行、计委、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地市分行、农业银行地市分行、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审计署、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清查审计农业发展银行和粮食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审发[1998]119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粮食财务挂帐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李淑琴省审计厅厅长 副组长:冯润田省审计厅副厅长 姜锋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李冬玉省监察厅副厅长 季钧为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强文祥省计委副主任 翟学斌省粮食局副局长 杨建新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傅志辉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张建民省物价局副局长 省粮食财务挂账清查审计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冯润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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