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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四种金属人民币的通告


【颁发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8

【实施时间】 197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我行发行一角、二角、五角、一元四种金属人民币。兹通告如下: 一、自一九八0年四月十五日起陆续发行面额为一角、二角、五角、一元四种金属人民币。 二、四种金属人民币与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同时在市场上混合流通。 三、严禁伪造或熔化金属币,违者依法论处。 四、四种金属人民币特征: (一)壹角、贰角、伍角币 1.图案:正面,正上方有国徽图案,下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背面,分别有表示币值的“壹角”、“贰角”、“伍角”字样和“1”、“2”、“5”阿拉伯数码。文字的周围有麦穗,下方有齿轮和公元年号。 2.色泽:三种角币均为金黄色。 3.直径:壹角20毫米、贰角23毫米、伍角26毫米。 (二)壹元币 1.图案:正面,正上方有国徽图案,下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和公元年号。背面,图景为长城,下方有“壹圆”字样。 2.色泽:银灰色。 3.直径:30毫米。

行长李葆华 一九八0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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