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8
【实施时间】 197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便利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现在决定,自一九八0年一月起, 恢复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编辑、 出版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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