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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细则》和《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赤政办发[199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细则》和《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发挥市长公开电话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桥梁作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是受市长委托,负责处理市长公开电话日常工作,代表市政府领导受理群众来话工作的专门机构。 (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电话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2、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提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及领导所作批示的转办、反馈工作。 3、负责做好跨地区、跨部门重大热点问题的协调工作。 4、负责对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交办来话投诉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5、负责市长电话网络工作的建设、检查、协调、指导工作。 6、负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搜集、编呈。根据情况和市政府领导的意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曝光。 7、负责办好《市长电话》、《市长电话快报》、《市长公开电话送阅件》。 (三)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受理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来话,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各类矛盾,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和支持社会监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变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文明受话,讲求实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地区、部门和单位职责下管一级,对上一级交办的事情不得推诿扯皮和矛盾上交。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上一级部门确定一个单位牵头办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三)坚持急事即办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树立“件件无小事”的思想,争取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按领导批示抓紧协调,跟踪催办,及时反馈。 (四)坚持按章办事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要用有关政策衡量。凡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格的要求,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群众的理解。 三、工作程序 (一)受理。记录发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 (二)分类。对来话内容,根据有关部门和职责范围进行归类。 (三)办理。直办,该归口解决的问题,请来话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市长电话办或指定某一部门牵头办理。转办,对有代表性并产生一定影响的问题,以电话形式或承办单形式,转请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呈办,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敏感性、时间性强的特点、难点问题,受理后立即呈报有关领导,再按领导指示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 (四)催办。适时向承办单位询问转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凡市长电话办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5日内用书面材料反馈。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要主动说明理由。对重大、紧迫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六)综合分析。市长电话办每月进行一次受话情况的综合分析,通报一次网络单位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七)立卷归档。对受话记录、会议材料、简报、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进行立卷归档。 四、工作网络 (一)在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中设立公开电话,建立上下相联、左右相通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网络。 (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是公开电话网络的枢纽和中心,负责检查、协调、指导网络工作。各网络单位一般应设专用电话,设在办公室,由一位领导分管,一位办公室主任负责,配合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承担办理业务。 (三)网络单位公开电话工作职责: 1、办理人员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公开电话反映的对本部门(单位)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2、受理市长电话办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3、直接参与调查、协调、处理较为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 4、定期向市长电话办报告工作情况。参加网络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工作队伍 (一)要建立一支素质好、能力强、反应快、作风正的工作队伍。 (二)要选派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从事公开电话工作。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考察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六、考核与奖惩 (一)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作为市政府对各部门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网络单位亦应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目标管理。 (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采取计分办法考核。年终总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后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不断提高网络的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的整体优势,特制定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网络单位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100分) 1、领导重视(20分) (1)把公开电话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经常过问(10分)。 (2)对电话反映的一些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领导亲自阅批、指导工作人员为群众解决问题(10分)。 2、组织落实(20分) (1)有一位领导分管,一位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电话工作(4分)。 (2)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工作人员素质高,能力强、工作得力(5分)。 (4)本单位公开电话工作网络健全(6分)。 3、制度完善(20分) (1)按文件精神,制定有关工作制度(10分)。 (2)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10分)。 4、成效显著(40分) (1)对应由本部门处理的问题,不推不拖,办得快,办得好,年办复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20分)。 (2)及时向市长公开电话办上报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重大突发性的社情民意,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4分)。 (3)对市长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办复率达100%(8分)。 (4)按规定每月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8分) (二)网络单位个人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1、政治思想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10分)。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钻研业务,工作态度积极勤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10分)。 3、受话形象好。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耐心解答,认真办理,来话人满意(20分)。 4、为群众办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处理,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15分)。 5、能及时上报重大的社情民意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15分)。 6、工作业绩突出。对市长公开电话事项和群众来话办理迅速、效率高,办复率分别达100%和95%以上(30分)。 (三)其他加减分项目 1、上报材料得到市长公开电话办采用,每份2分。 2、工作有成效,得以基层单位或群众来话表扬的每一次加2分,来信表扬的每次加3分,受市长电话办或新闻单位表扬每次加5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而拖延不办,群众来电话提出意见或批评减5-10分。 4、因工作失职,受到上级领导部门和新闻单位批评,每次减5-10分。 5、对市长电话办交办事项既不按期回复又不说明原因的每件扣5分。对回复结果不真实的每件扣10分;未按规定每月向市长电话通报工作情况的每次扣5分。 二、评比方法和步骤 (一)考评工作由市长电话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 1、月自查和抽查。由各网络单位按本单位规定进行月自查,市长电话负责不定期抽机。 2、半年初评。由市长电话办进行半年考核,并通报情况。 3、年终总评。按照本办法,采取分项记分办法确定积分。由市长电话办按考评办法进行总评,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二)各项评比,根据累计积分,评出先进单位20个左右,先进个人20人左右,给予表彰。 (三)通报年终评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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