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务院关于服兵役取得军龄的人员转业后计算工作年限和工龄问题的决议


【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5

【实施时间】 1970-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服兵役取得军龄的人员,复员转业后参加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企业部门工作的,他的军龄应当计算为工作年限或工龄。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