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律师执行职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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