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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国资综[199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属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集团(公司)、各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现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国资统发〔1995〕13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京国资综〔1995〕570号文件精神及在房山召开的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布置会的具体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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