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国研修“研议议事录” 根据“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技术合作协议书”,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作成第三国研修计划“研议议事录”。 依据一九七四年十月四日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 (以下称交流协会) 间所签署之“亚东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技术合作协议书”,亚东关系协会与交流协会为支援后进开发中国家经济发展,就共同技术合作项目接受第三国研修员计划 (“热带与亚热带地区渔业永续管理”),并为确保是项研修课程之有效实施,研议双方认同可行方案。 根据此项研议,两协会同意作成附属文件,并予尊重。 亚东关系协会副秘书长 交流协会技术交流部长 二 ○ ○ 二 年 七 月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