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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检[2002]3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物价局:
200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工作是价格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任务,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由主要领导负责,迅速组织检查力量,切实做好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和市场检查各项工作,不得走过场。 二、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的范围和查处的重点。 (一)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票价及车站。码头、候机厅等群众集中场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二)省内各重点旅游景区的门票、运载、住宿、餐饮价格; (三)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用水、用气、用电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 (四)商品零售业、石油业、大型批发市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市场价格检查查处的重点是擅自提高政府定价、自立项目和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不执行规定的价格和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检查采取统一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省统一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2月30日至31日,重点检查市场明码标价情况,查处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省会市场价格检查由省物价检查所会同长沙市物价局联合进行,除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外,还要对宾馆、旅店执行最高限价情况进行抽查;第二阶段为2003年元月15日至25日,重点检查春运票价、旅游价格和优惠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第三阶段为2月7日至春运结束,对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各类收费进行重点检查。以上三阶段检查由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省局将派工作组进行督导,并选择部分重点城市会同当地价格部门共同检查。其余时间要开展市场价格日常检查,由各级价格部门自行组织。 四、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举报值班。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各级价格部门的“窗口”,必须切实发挥为民解忧、服务群众的作用。在元旦、春节期间,省价格举报中心监督电话和各地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值班,省局将对举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要注意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案件,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要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尽量疏导价格矛盾。 五、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价格检查,要注意加大声势,确保实效。各地可邀请新闻单位参加监督和检查,对查处的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行为,以及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结合建立价格诚信机制和正在开展的全省“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对执行价格政策好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为节日市场营造祥和、喜庆的气氛。 六、元旦、春节市场价格检查情况请各地及时上报,其中阶段性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三天内传真报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检查总体情况在2003年2月20日前汇总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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