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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外秦淮河环境整治项目的公告


【颁发部门】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宁拆公字[2002]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03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外秦淮河环境整治 拆迁范围:鼓楼区:石头城6#、11#、73#、82#、85#-16、88#、88#-1、103#;晏公庙东1#-9、8#、8#-1、9#、15#、18#、20#(含码头、设备等构筑物,详见红线) 拆迁期限:2003-1-10-2003-3-10 拆迁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鼓楼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王稳战 请上述区域内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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