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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博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新城水库向山东博汇集团供水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3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新城水库向山东博汇集团供水水价的请示》(淄引水公司发[2002]22号)收悉,现根据供水成本等情况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由新城水库向山东博汇集团供水价格为1.25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 二、供水计量等问题,按双方供水协议执行。 三、以上价格自供水之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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