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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首届旅游美食节筹办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3]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浈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中省属驻韶机构:
《韶关市首届旅游美食节筹办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韶关市首届旅游美食节筹办方案
为配合国家旅游局今年在全国开展的“中国烹饪王国游”主题年活动,韶关市将于年内举办韶关旅游美食节系列活动,为搞好本次活动,弘扬我市饮食文化,提高我市优秀旅游城市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筹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饮食旅游文化精髓,促进饮食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进步,通过旅游美食展示活动,进一步完善韶关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六大功能――吃、住、行、游、购、娱”,以增加韶关旅游的内容和吸引力,扩大韶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繁荣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举办单位 主办:韶关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经贸局、市旅游局、浈江区人民政府、市饮食旅业行业协会、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美食节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泽环(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彭为国(市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潘 萌(浈江区宣传部部长)、黎启民(市经贸局副局长)、刘文栋(市旅游局副局长)、占国水(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刘 文(浈江区政府)、陈树源(市饮食旅业行业协会)、杨择福(公安局)、罗敬文(建设局)、陈祥伟 (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萌兼任,办公室设在东河街道办事处内,负责美食节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四、组织形式 (一)举办地点和时间: 地点:浈江区启明北路活力美食街。 时间:从八月一日开始,为期半年。 (二)展示方法: 根据活动宗旨:“精、美、惠、特”的要求,我们拟将展示区划分成四区进行: 一区:以粤菜、韶关本地特色菜为核心的展示区(含潮菜、客家菜以及周边地区的湘菜、赣南菜等)。 二区:干果、点心、小吃展示区(含旅游食品、粤北特色小吃及民间风味较典型的食品)。 三区:酒类:饮料熟食区(主要将本地区有关产品作为推介重点)。 四区:面点快餐区(突出我市地方风味的面食及传统快餐)。 在四区各处还将设立休息点,另外在各区中间设立一个主舞台,两个附舞台,以各种新颖的艺术表演,如吉他弹唱、小提琴演奏、街舞、全新靓丽的美食模特表演,以及一些和饮食有关的特技表演、游戏等,给市民创造一个全新的饮食氛围! (三)摊位设计: 摊位采用棚架热度钢制管安装彩色蓬布(拆装式),提供水、电、照明等设施。摊位从6平方起,设置成面积大小不同四种(含6M2、10M2、16M2、20M2等,也可根据参展客商的规格要求进行搭建),由参展客商自由认租。另在摊位外配置统一设计的供食客用餐的太阳伞和桌椅。 (四)美食节展位收费标准: 20㎡展位每月租金1000元;16㎡展位每月租金800元; 10㎡展位每月租金500元;6㎡展位每月租金300元。 租金含保安费和卫生清洁费,水、电费由参展经营户自理。 (五)参展方法: 动员全市各宾馆、酒店、饮食单位和邀请其他省、市饮食界有意者参展,并由美食节办公室制定申请报名表,由参展单位申报,到美食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确认摊位手续。 美食节活动由办公室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收费、统一服务、统一管理。 五、旅游美食节活动内容: (一)旅游美食节期间举行“韶关市第一届美食节十大美食佳肴”、“韶关市第一届美食节十大名厨”评选活动并颁奖:其中“十大美食佳肴”设一等奖三名,每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三名,每名奖金1300元;三等奖四名,每名奖金1000元;“十大名厨”每名奖金500元。 (二)印制韶关市美食精选画册。 (三)举行群众性评选抽奖活动。 (四)美食节期间举行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 六、方案实施 第一阶段: 动员宾馆、酒店、饮食单位参展并确认展位。 第二阶段: 完成场内设施设置。包括:搭建门楼、展位和表演舞台;制作场内广告、彩旗、灯饰等;安装水、电、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厕所等),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美食节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 组织参展企业进场经营;做好场内管理工作;组织评选“十大美食佳肴”和“十大名厨”活动并颁奖;制作美食精选画册。 七、旅游美食节活动工作责任制: 为搞好美食节活动的各项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负责筹资按方案要求搭建美食节门楼、摊位、场内布置和灯饰、组织场内演出、场内经营管理、承接户外广告赞助、开幕仪式、治安、印制美食精选画册和摊位水电安装等。 (二)浈江区政府负责动员辖区的饮食企业参展;市经贸局、旅游局负责动员各县、市、区饮食企业参展;市饮食旅业行业协会负责动员所有会员参展。 (三)浈江区政府负责美食节的筹备和管理工作,负责美食节的场内卫生保洁,并协助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完成场内摊位搭建、布置、水电安装、治安管理等工作。 (四)市饮食旅业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评选“十大美食佳肴”、“十大名厨”。 (五)市经贸局和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美食节活动各项工作。 八、同意美食节费用预算: (一)美食街跨马路大门楼部分(26米×7.8米×1.5米)。 1、门楼立支架以L8×L8焊扫镶装式钢结构,面饰1.0―1.2锌铁皮镶钢板结构、柜架封板造价:8.5万元。 2、招牌门楼饰面、灯饰:3.8万元。 3、路面挖空混凝土钢结构孔桩,预埋螺栓紧固件,回填路面:5000元。 大门楼预算:12.8万元。 (二)展位布置部分。 1、设置50间展位,棚架热度钢制管安装彩色蓬布(拆装式),费用25万元。如果参展商增多,可增加展位。 2、展位广告装饰、招牌、灯饰费7.5万元。 3、广告充气球、宣传单印制费1.2万元。 展位布置费用33.7万元。 (三)主次共三个演艺舞台,费用3万元。 (四)周边绿化,布装灯饰费3.5万元。 (五)保安、清洁费10万元。 (六)水电安装费13万元。 (七)评选十大美食佳肴和十大名厨,费用3万元。 (八)制作美食精选画册,费用5万元。 (九)开幕仪式费用2万元。 (十)展位外设置太阳伞和桌椅费用15万元。 合计总费用101万元。 九、政策和措施 由于美食节展示时间长,投资大,涉及部门多,为使美食节活动工作顺利进行,给予以下优惠政策措施: (一)解决美食节部分资金。市政府资助30万元(主要用于搭建展位,产权归属市政府,下届美食节可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本届美食节投资方――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二)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美食节活动给予大力宣传、打造。 (三)供电、供水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水、电安装工作,并对美食节的水电费给予优惠。 (四)工商、卫生、公安、城监、城乡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给美食节活动的开展提供方便。 (五)进入美食节的经营户,原已办理有关证照手续的,凭证照复印件进场经营,不需重新办理证照手续,并免收半年工商、卫生、治安、环保等有关行政收费。没有办理证照手续的,由办公室统一代为办理。 (六)美食节施工和举办期间,免收门楼报建、展位占地、申报户外广告等收费。 (七)由于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在本届美食节投资较大,为照顾投资者利益,今后,市举办美食节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市水晶宫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拥有优先承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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