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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3年市政府重点办好八件实事分解落实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和自兴市长在丽江市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市政府将为人民群众办好8件实事。为使这8件实事落到实处,现根据市直各部门的职能,将各件实事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人明确如下: ┌─────────────┬────────────────────────┬───┐ │ 实事内容 ││督│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 │├────────────┬───────────┤人│ ││ 主 │协││ ││办│ 办 ││ ├─────────────┼────────────┼───────────┼───┤ │││市计委 王天寿 │李│ │1、实施42个安居温饱村建设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工程│彭秀兰│张 培 │琰│ │││市民政局││ │││王国伟││ ├─────────────┼────────────┼───────────┼───┤ │2、各级财政筹资2800万元, │││和华生│ │完成4.5万平方米中小学校危 │市教育局 张绍良 │市计委 王天寿 ││ │房改造││市财政局││ │││张 培 ││ ├─────────────┼────────────┼───────────┼───┤ │3、帮助2000名下岗失业人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委│周│ │实现再就业│王士林│王天寿││ │││市经贸委│毅│ │││陈星元││ │││市人事局││ │││鲁建红││ ├─────────────┼────────────┼───────────┼───┤ │4、各级财政筹资,改造30所 ││市计委││ │乡镇卫生院,建设50个民族贫││王天寿│和华生│ │困村卫生室│市卫生局 毛志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王士林││ │││市财政局││ │││张 培 ││ │││市扶贫办││ │││彭秀兰││ ├─────────────┼────────────┼───────────┼───┤ │5、沼气池建设1.3万户,节柴│││李│ │灶1.2万户,推广太阳能4000 │市林业局 沙文学 │市扶贫办││ │平方米││彭秀兰│琰│ │││市科技局││ │││张元安││ ├─────────────┼────────────┼───────────┼───┤ │6、新增城乡用电人口1.5万人││市计委王天寿│李│ │,解决农村4.5万人饮水困难 │市水利局 沙文明 │市扶贫办││ │││彭秀兰│琰│ │││黑白水电力集团││ │││和自荣││ ├─────────────┼────────────┼───────────┼───┤ │7、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交 │││和华生│ │通、电讯、公安等部门全面推│市计委 王天寿 │市监察局││ │行收费公示制度││年志武││ ├─────────────┼────────────┼───────────┼───┤ │8、10月份开始兑现离退休干 ││市人事局│周│ │部和在职人员货币分房政策│市财政局 张 培│鲁建红││ │││市监察局│毅│ │││年志武││ │││市建设局││ │││孙家义││ └─────────────┴────────────┴───────────┴───┘ 任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市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认真实施好8件实事。请各责任单位,将所负责的实事落实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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