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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广播电视业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文字号】 新计价函[2003]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广播电视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州广播电视局境外加密频道收视费每频道每月5元。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对用户进行四套节目捆绑式收费。 二、境外加密频道是在有线电视台的基础上的拓展的新增频道,不能再另外收取境外加密频道初装费或入网费。 三、不同意你州征收广播电视年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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