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促进审判的专业化分工,合理分配案件,有效利用审判资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和高级法院机构改革后的审判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结合我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民一庭、民二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划分如下:
一、民一庭(原民庭)审理的案件
┌─────┬──────────┬───────────────┐
│合同纠纷│悬赏广告纠纷│悬赏广告纠纷│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纠纷├───────────────┤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一般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
│││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
│││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赠与合同纠纷│一般赠与合同纠纷│
││├───────────────┤
│││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客运运输合同纠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一般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
│││一般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国际航空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
│││其他客运合同纠纷│
│├──────────┼───────────────┤
││经营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
││├───────────────┤
│││彩票、奖券纠纷│
│├──────────┼───────────────┤
││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房地产咨询纠纷│
││├───────────────┤
│││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
││├───────────────┤
│││房地产经纪纠纷│
││├───────────────┤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
│││饮食服务合同纠纷│
││├───────────────┤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
│││有线电视收视纠纷│
│├──────────┼───────────────┤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
││├───────────────┤
│││集体劳动关系纠纷│
││├───────────────┤
│││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
│││劳动保险纠纷│
││├───────────────┤
│││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雇佣)合同纠纷│劳动(雇佣)合同纠纷│
├─────┼──────────┼───────────────┤
│权属及侵│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一般财产所有权纠纷│
│权纠纷│关权利纠纷├───────────────┤
│││财产权属纠纷│
││├───────────────┤
│││财产损害纠纷│
││├───────────────┤
│││宅基地纠纷│
││├───────────────┤
│││一般相邻关系纠纷│
││├───────────────┤
│││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
│││相邻采光、通风纠纷│
││├───────────────┤
│││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
││├───────────────┤
│││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
│││埋藏物隐藏物权属纠纷│
││├───────────────┤
│││拾得遗失物权属纠纷│
││├───────────────┤
│││拾得漂流物权属纠纷│
││├───────────────┤
│││拾得失散的饲养动物权属纠纷│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
│││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
│││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
│││偿纠纷│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
│││人身自由权纠纷│
││├───────────────┤
│││名誉权纠纷│
││├───────────────┤
│││名称权纠纷│
││├───────────────┤
│││姓名权纠纷│
││├───────────────┤
│││荣誉权纠纷│
││├───────────────┤
│││肖像权纠纷│
││├───────────────┤
│││其他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
│││纷│
│├──────────┼───────────────┤
││特殊侵权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
│││纷│
││├───────────────┤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
│││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
│││产品责任纠纷│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
│││纷│
││├───────────────┤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
│││赔偿纠纷│
││├───────────────┤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
│││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
│││纷│
││├───────────────┤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
│││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
│││其他特殊侵权纠纷│
├─────┼──────────┼───────────────┤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纠纷│││
├─────┼──────────┼───────────────┤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纠纷│无因管理纠纷│
│纠纷│││
├─────┼──────────┼───────────────┤
│婚姻家庭、│(略)││
│继承纠纷│││
├─────┼──────────┼───────────────┤
│适用特别│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
│程序案件│├───────────────┤
│││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
││├───────────────┤
│││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案│
││├───────────────┤
│││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案│
││├───────────────┤
│││申请指定监护人案│
││├───────────────┤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
│││申请宣告失踪案│
││├───────────────┤
│││申请撤销宣告失踪案│
││├───────────────┤
│││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
│││人案│
││├───────────────┤
│││失踪人债务支付案│
││├───────────────┤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案│
││├───────────────┤
│││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案│
││├───────────────┤
│││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财产案│
││├───────────────┤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
││├───────────────┤
│││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
││├───────────────┤
│││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
└─────┴──────────┴───────────────┘
二、民二庭(原经济庭)审理的案件
┌────┬─────────┬────────────────┐
│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代位权纠纷│
│├─────────┼────────────────┤
││撤销权纠纷│一般撤销权纠纷│
││├────────────────┤
│││撤销债务人到期放弃债权行为纠纷│
││├────────────────┤
│││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
│││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
││├────────────────┤
│││企业之间借贷纠纷│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货运合同纠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
│││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
│││其他货运合同纠纷│
│├─────────┼────────────────┤
││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
││保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
│├─────────┼────────────────┤
││仓储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
││委托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
│││保险代理纠纷│
│├─────────┼────────────────┤
││行纪合同纠纷│一般行纪合同纠纷│
││├────────────────┤
│││期货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
│││代购代销合同纠纷│
││├────────────────┤
│││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
││├────────────────┤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
││担保合同纠纷│民用航空器抵押合同纠纷│
│├─────────┼────────────────┤
││保险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再保险合同纠纷│
││├────────────────┤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其他保险合同纠纷│
│├─────────┼────────────────┤
││信用卡纠纷│信用卡纠纷│
│├─────────┼────────────────┤
││信用证纠纷│信用证纠纷│
│├─────────┼────────────────┤
││期货交易纠纷│期货交易纠纷│
│├─────────┼────────────────┤
││信托纠纷│信托纠纷│
│├─────────┼────────────────┤
││证券合同纠纷│股票交易纠纷│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出资转让纠纷│
││├────────────────┤
│││国债交易纠纷│
││├────────────────┤
│││证券代销协议纠纷│
││├────────────────┤
│││证券包销协议纠纷│
││├────────────────┤
│││证券投资咨询纠纷│
││├────────────────┤
│││证券资信评估纠纷│
││├────────────────┤
│││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
│││其他证券合同纠纷│
│├─────────┼────────────────┤
││经营合同纠纷│出资纠纷│
││├────────────────┤
│││联营合同纠纷│
││├────────────────┤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
││├────────────────┤
│││企业租赁合同纠纷│
││├────────────────┤
│││挂靠经营纠纷│
││├────────────────┤
│││企业出售纠纷│
││├────────────────┤
│││上市公司收购纠纷│
││├────────────────┤
│││公司分立纠纷│
││├────────────────┤
│││公司合并纠纷│
││├────────────────┤
│││债权转股权纠纷│
││├────────────────┤
│││补偿贸易纠纷│
││├────────────────┤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
││├────────────────┤
│││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
│││其他经营合同纠纷│
│├─────────┼────────────────┤
││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纠纷│
││然资源纠纷││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服务合同纠纷│银行结算服务合同纠纷│
││├────────────────┤
│││银行保管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
├────┼─────────┼────────────────┤
│权属及侵│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提单纠纷│
│权纠纷│关权利纠纷├────────────────┤
│││仓单纠纷│
││├────────────────┤
│││存单纠纷│
││├────────────────┤
│││探矿权纠纷│
││├────────────────┤
│││采矿权纠纷│
││├────────────────┤
│││自然资源使用权纠纷│
││├────────────────┤
│││承包经营权纠纷│
│├─────────┼────────────────┤
││票据、证券权益纠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
││├────────────────┤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
│││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
││├────────────────┤
│││一般证券发行纠纷│
││├────────────────┤
│││配股纠纷│
││├────────────────┤
│││证券返还纠纷│
││├────────────────┤
│││证券欺诈纠纷│
││├────────────────┤
│││证券内幕交易纠纷│
││├────────────────┤
│││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
││├────────────────┤
│││虚假证券信息纠纷│
││├────────────────┤
│││证券投资基金纠纷│
││├────────────────┤
│││证券登记、托管、结算纠纷│
││├────────────────┤
│││其他票据、证券权益纠纷│
││├────────────────┤
│││其他适用《票据法》、《证券法》的│
│││纠纷│
│├─────────┼────────────────┤
││股东权纠纷│股票交付请求权纠纷│
││├────────────────┤
│││一般股权转让侵权纠纷│
││├────────────────┤
│││优先认购权纠纷│
││├────────────────┤
│││股东会议表决权纠纷│
││├────────────────┤
│││公司知情权纠纷│
││├────────────────┤
│││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
││├────────────────┤
│││公司剩余财权分配纠纷│
││├────────────────┤
│││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
││├────────────────┤
│││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
││├────────────────┤
│││其他股东权纠纷│
│├─────────┼────────────────┤
││损害公司权益纠纷│股东不履行对公司义务纠纷│
││├────────────────┤
│││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
│││纷│
││├────────────────┤
│││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
││├────────────────┤
│││其他适用《公司法》的纠纷│
├────┼─────────┼────────────────┤
│适用特别│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申请公示催告案件│
│程序案件│├────────────────┤
│││国有企业破产案│
││├────────────────┤
│││(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
││├────────────────┤
│││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案│
││├────────────────┤
│││申请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纠纷案│
└────┴─────────┴────────────────┘
三、民一庭和民二庭均可审理的案件
┌────┬─────────┬────────────────┐
│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一般买卖合同纠纷│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
│││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
│││拍卖纠纷│
││├────────────────┤
│││互易纠纷│
│├─────────┼────────────────┤
││供用电、水、气、热│供用电合同纠纷│
││合同├────────────────┤
│││供用水合同纠纷│
││├────────────────┤
│││供用气合同纠纷│
││├────────────────┤
│││供用热合同纠纷│
│├─────────┼────────────────┤
││借款合同纠纷│一般借款合同纠纷│
│├─────────┼────────────────┤
││借用合同纠纷│借用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
││承揽合同纠纷│一般加工合同纠纷│
││├────────────────┤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纠纷│
││├────────────────┤
│││定做合同纠纷│
││├────────────────┤
│││修理合同纠纷│
││├────────────────┤
│││一般复制合同纠纷│
││├────────────────┤
│││印制合同纠纷│
││├────────────────┤
│││测试合同纠纷│
││├────────────────┤
│││检验合同纠纷│
││├────────────────┤
│││其他承揽合同纠纷│
│├─────────┼────────────────┤
││委托合同纠纷│一般委托合同纠纷│
││├────────────────┤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
│├─────────┼────────────────┤
││居间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
│├─────────┼────────────────┤
││担保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
│││一般抵押合同纠纷│
││├────────────────┤
│││质押合同纠纷│
││├────────────────┤
│││留置合同纠纷│
││├────────────────┤
│││定金合同纠纷│
│├─────────┼────────────────┤
││典当纠纷│典当纠纷│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电信合同纠纷│电信合同纠纷│
│├─────────┼────────────────┤
││邮政合同纠纷│邮政合同纠纷│
│├─────────┼────────────────┤
││演出合同纠纷│演出合同纠纷│
│├─────────┼────────────────┤
││服务合同纠纷│一般服务合同纠纷│
││├────────────────┤
│││旅游合同纠纷│
││├────────────────┤
│││物业管理纠纷│
└────┴─────────┴────────────────┘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本规定所称的“民一庭”、“民二庭”分别对应原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
2.本规定划分标准依次是:主体标准、性质标准、领域标准和传统标准。其中主体标准和性质标准是主要标准,领域标准和传统标准是辅助性标准。
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案件案由,在确定审判庭时,首先按照本规定寻找最相近的案由确定;仍无法确定的,按照主体标准和性质标准确定,如两种标准发生冲突,以性质标准为准。例如: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时,按照主体标准应由民一庭审理,但按照性质标准,则应由民二庭审理,此纠纷应由民二庭审理。
3.民一庭、民二庭均可审理的案件按照下述标准划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之间发生的纠纷案件由民一庭审理,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个体工商户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的案件由民二庭审理。同一方当事人既有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又有自然人的案件,不按照自然人确定审判庭。
4.凡涉及房地产的案件均由民一庭审理,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但原告就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同时起诉的,按照主合同确定审判庭。
5.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按照相应的国内案件确定审判庭,例如: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案,因相应的国内案件由民一庭审理,则该案由民一庭审理;
与仲裁有关的案件(合申请承认和执行国外仲裁裁决案)由民二庭审理。
6.原告对同一被告同时提出数个不同诉讼,其中部分属于民一庭审理,部分属于民二庭审理的,分别由相应审判庭审理,如需要合并审理,由民一庭、民二庭协商。
7.原告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对同一被告同时起诉的,由民二庭审理。
8.有独立请求权人参加诉讼、被告提起反诉、追加当事人,均应由原审判庭审理。
9.原告就主合同和从合同同时起诉的,按照主合同确定审判庭。
10.单纯追索欠款的纠纷,按照基础合同关系确定审判庭。
11.审理当中发现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有误,按照法院认定的法律关系应当由其他审判庭审理的,一般不应再向其他审判庭移转。
12.《北京市法院审理出租车相关纠纷案件协调会纪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关于审理追索供热费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案件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1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案件,原则上不再按照本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