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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闽旅产[200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省政府把旅游安全列入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此,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福建省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务求实效。 附件:《福建省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旅游安全“双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我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的旅行社存在租用“黑车”现象;有的星级饭店经营时间长、部分电力线路及用电设备老化;有的景区景点带有危险性的体育娱乐设施;有的旅游企业和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安全工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由省旅游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省开展“双百”(百日大排查,百日大整改)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制,努力创造全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良好旅游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百日大排查,百日大整改”的专项整治,完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体系,重点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健全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由调整后的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承担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职能,省旅游局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省建设厅、林业厅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整治工作。由省假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联系人:方航安、熊俊,电话(传真):0591-8767379、87671953。 各设区市也要成立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保证“双百”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治检查内容 (一)整治检查对象 全省的旅行社、星级饭店、省级以上景区景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公园、作为旅游景点的自然保护区、宗教寺庙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A级景区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交通。 (二)整治检查内容 1、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有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领导班子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是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或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该系统、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扎扎实实抓好安全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总体目标,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规程,员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旅行社:是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是否使用正式导游员;领队或导游带领团队时是否有派团单并佩带领队证或导游证;是否成立质监机构或设立质监员;租用的旅游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司机是否有驾驶资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旅游安全事项的内容;旅行社和导游是否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是否按《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告知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星级饭店:是否定期检查建筑物和电梯、压力容具和消防及电力线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特种职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并持合格的上岗证;是否每年至少一次消防教育培训和演习;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按卫生标准操作,保证食品卫生等。 景区景点:接待设施设备特别是索道、缆车、卡丁车、过山车、射击、攀岩、跳水、蹦极、摩天轮、观光车船、竹筏、橡皮艇等及景区内交通工具、道路、码头等是否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投入使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水面活动项目是否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和救护设施,各类水上交通工具是否按规定配足救生衣或救生圈;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尤其是容易坠落的岩石和枯枝以及地下游览场所的地质状况;对危险地段和设施设备是否有警示标志,尽到告知义务,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旅游交通:是否严禁无资质车辆、船只搭乘旅游团队;是否严禁旅游车辆、船只和司机带病上路;驾驶人员是否有驾驶资格;是否严禁车辆、船只超载;是否对危险路段及时整治,对专用旅游公路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是否旅游车辆行驶中每90--120分钟就强制休息10--20分钟等。 3、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平安旅游”活动落实情况 各级有关部门、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保证通讯、广播、车辆、监控等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良好运行;是否坚持24小时安全监管值班制度。 4、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归口管理与监督单位: (1)旅行社--旅游部门; (2)星级饭店--消防部门、卫生部门、质监部门、旅游部门; (3)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建设部门、质监部门; (4)森林公园、林业自然保护区--林业部门; (5)非林业自然保护区--环保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 (6)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国土部门; (7)宗教寺庙--宗教部门; (8)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部门; (9)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农业主管部门; (10)交通安全--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海事部门。 五、整治检查时间和分组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5月-7月 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省直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和本系统相关旅游企事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自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省、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结合黄金周开展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材料于7月20日前报送各主管部门和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省直旅游企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汇总材料后于7月30日前报送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2、整改阶段:8月-10月 根据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自查情况和检查组检查情况,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对相关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进一步整治意见,指导各单位全力进行整改,不留死角。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结合“十一”黄金周开展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赴各地指导整改。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省直主管部门要在10月20日前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省旅游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3、验收阶段: 11月 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赴各设区市进行验收,并于11月底将验收情况汇总报送到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分组安排: 漳州、龙岩、三明组 组长单位:省旅游局 成员单位:省公安治安总队、省文化厅、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记者 福州、南平、宁德组 组长单位:省建设厅 成员单位:省旅游局、省消防总队、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国土资源厅、新闻记者 厦门、泉州、莆田组: 组长单位:省林业厅 成员单位:省旅游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省环境保护局、新闻记者 到设区市后可按归口管理职责分成小分队进行检查。 省直各归口管理与监督部门要将整治检查内容制成检查表,6月10日前下发给各系统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并报送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组长单位由一位分管领导带队,并负责出差车辆,安排具体检查指导及督察验收时间和线路等事项。 未参加检查组的省直归口管理与监督单位,也应安排时间督查本系统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根据全省旅游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省旅游重点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双百”专项整治工作。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将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双百”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 2、各设区市接到本方案后,要根据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本地区相关旅游企事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整治责任。 3、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把旅游安全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来抓,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一起抓,“治标”与“治本”同步进行,全力推进。 4、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在当地政府和各省直主管部门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和检查工作协调一致,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转变作风,坚持求真务实,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省和各设区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精心组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6、要建立和健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省、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做好全面协调工作,掌握整治工作情况和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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