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2003年4月24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5月2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11日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4月24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5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