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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发部门】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业经2003年4月24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5月2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11日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4月24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5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大连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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