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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水街等六条城市地名命名的通告


【颁发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丽政发[2005]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市城市化及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及由古城区人民政府登报公示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玉水街等六条市区地名予以命名公布: 一、玉水街:位于丽江古城以北,黑龙潭公园以南,西起民主路,东接北门街,南北长800米,东西宽110~360米。 二、玉水巷:位于玉水街南部,北起玉缘桥、玉缘路,南至古城北缘。 三、玉河巷:位于玉水街北部,玉缘桥与黑龙潭公园之间。 四、玉水花园:位于玉水街南端,西起玉龙桥,东至地下停车场,北起玉水街商住楼,南接古城。 五、南苑:位于市区南部,北起忠义市场拆迁安置区,东、南两边至下八河村地界,西接玉河走廊(玉水街)拆迁安置区及大研中学。 六、香格里苑:位于市区北部,北起规划中的36米道,南接玉河走廊(玉水街)拆迁安置区,西起阳光花园,东临清溪苑。 请使用相关地名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公民,自即日起正确使用所批准公告的标准地名。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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